违法案例
马某,,中共党员,,某国有水务公司副总司理。马某使用职务便当,,放肆承揽与其任职公司所谋划的水务工程同类的营业。经审计,,其所承揽的涉案工程金额共计人民币8330万元,,可获取的非法利润共计人民币2380万元。
禁令剖析
国企向导人非法谋划同类营业行为,,是指国有公司、、企业的董事、、司理使用职务便当,,自己谋划或者为他人谋划与其所任职公司、、企业同类的营业,,获取非法利益的行为;;;情节严重的,,可组成非法谋划同类营业罪。
现在,,一些企业相关制度还不健全,,企业运作尚未规范。在这些企业中,,一些董事、、监事、、厂长、、司理或者其他相关的治理职员,,使用职务上的便当,,自己谋划或者为他人谋划与其所任职治理同类的营业,,这种情形往往都是以损害本任职企业、、公司利益作为价钱,,而换取其他非法利益的。有的甚至赤裸裸地把盈利项目转给自己谋划的公司做,,把亏损项目留在本任职的公司;;;有的通过泄露本任职企业的谋划神秘、、手艺神秘,,使兼职企业获得利益,,换取个人私利;;;有的将应由自己谋划的企业肩负的风险和责任转嫁给任职的企业等。这些行为经常被群众怒斥为“吃里扒外”,,必定使任职企业在谋划中陷于倒运的竞争职位,,损害股东和职工的权益,,应当榨取。
纪法适用
1. 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第二十七条::
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明党员有贪污行贿、、滥用职权、、玩忽职守、、权力寻租、、利益运送、、徇私舞弊、、铺张国家资财等违反执法涉嫌犯罪行为的,,应当给予作废党内职务、、留党观察或者开除党籍处分。
2.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职员政务处分法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(一)项::
公职职员犯罪,,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,予以开除::
(一)因居心犯罪被判处管制、、拘役或者有期徒刑以上刑罚(含宣告缓刑)的。
3.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一百六十五条::
国有公司、、企业的董事、、司理使用职务便当,,自己谋划或者为他人谋划与其所任职公司、、企业同类的营业,,获取非法利益,,数额重大的,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,并处或者单处分金;;;数额特殊重大的,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,,并处分金。
廉政提醒
国企向导人非法谋划同类营业是国企领域糜烂主要形式之一,,“开办私人公司,,面上干事情,,底下揽私活”“操控审批权术取糜烂”“纵容支持支属或其他关系人在自己统领规模内开办关联企业”等问题层出不穷,,是典范的“靠企吃企”行为,,严重破损政治生态,,扰乱市场秩序,,影响十分卑劣。国企向导人必需熟悉到,,自己不是“红顶商人”,,不是私营企业主,,更不是“老板”,,而是党的干部;;;要始终切记这条禁令,,维护好天下人民的配合财产,,决不做非法谋划同类营业的蠢事坏事,,决不让全民资产酿成自己的“私人钱袋”。